第一条 为加强会员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的联系,实现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使本会各级组织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类别和条件
一、类别: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会员、专科会员、和名誉会员。
二、会员条件:详见“章程”第三章第八条。
第三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本会发展会员,分会(专业委员会)(以下统称分会)发展专科会员。入会程序详见“章程”第三章第九条。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章程”第三章第十条。
第五条 会员注册及会籍管理
一、会员在本会注册,专科会员在分会注册,名誉会员和单位会员在本会注册。
二、各注册单位应设专人负责会员管理,建立会员档案。
第六条 会费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一、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凡会员逾期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金额:会员会费每年100元,专科会员会费每年100元,单位会员和名誉会员会费另定。
三、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开展各种学术活动,编印资料和奖励会员。
(二)会费开支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手续,每年年终向本级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 退会
详见“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