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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表态:肿瘤筛查、宫颈癌疫苗能否纳入医保?

来源:创始人 更新时间:2022-03-25

建议“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建议“把接种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建议“国家医保覆盖全国高发恶性肿瘤普检筛查”……

近日,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上述建议,国家医保局分别进行了答复。

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项目

关于“把接种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制度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项目,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这些制度规定,宫颈癌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宫颈癌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非治疗性的体检、肿瘤普检筛查等项目也是如此,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尚不具备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非治疗性、大人群普遍适用的预防筛查等项目的能力。

“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还需谨慎研究

关于“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的建议,答复中表示: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考虑社会医疗保险互助共济属性,体现共享共建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财政投入和制度可持续发展,还需谨慎研究。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均衡各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逐步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和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促进制度稳定可持续运行。

Alena Shekhovtcova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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