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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表态:肿瘤筛查、宫颈癌疫苗能否纳入医保?

来源:创始人 更新时间:2022-03-28

近年来,有关将肿瘤筛查等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呼声在社会上时有发出。国家医保局对此表示,由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有限,目前还无法扩大到肿瘤筛查、宫颈癌疫苗接种和健康体检等一些非治疗性的疾病预防筛查项目。

国家医保局日前在官方公布了多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此前有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将肿瘤筛查,包括将45岁以上人群及癌症高危人群每年肿瘤专项体检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还有人大代表提出将健康体检、人工耳蜗和艾灸等项目也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此外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徐建贤也提交了《关于接种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徐建贤认为,由于宫颈癌高感染性、高致命性和可控性的特点,国家落实接种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是控制宫颈癌及其癌前病变发病率最直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对于上述建议,国家医保局在回复中表示,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城乡居民医保目前人均筹资水平仅700元左右。

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并通过门诊按人头付费,部分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措施激励家庭医生和参保人健康管理的健康促进工作,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项目。

具体到肿瘤筛查,界面新闻注意到,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将癌症早期筛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后来国家卫健委答复表示,受限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还比较低,难以扩大到普遍性筛查项目。

国家医保局称,《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肿瘤筛查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以“两癌”筛查计划为例,2009-2017年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3亿元,为7398.5万名和1363.4万名农村妇女开展了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癌症早诊早治补助资金超过2.8亿元。同时,部分癌症高发地区已将重点癌症早诊早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健康扶贫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地区癌症早诊率超过80%,治疗率达到90%,筛查人群癌症死亡率降低46%,早期病例诊疗费用较中晚期节省近70%,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

对于宫颈癌疫苗能否纳入医保,国家医保局表示,在诊疗项目范围管理上,国家采取排除法明确了基本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明确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各种预防性的诊疗项目、疫苗等,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包含疫苗在内的预防性服务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今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及内容项目也将逐步扩大。”国家医保局称。

对于健康体检,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国家倡导和鼓励用人单位配合国家共同做好职工的健康保护工作,尤其是对容易患职业病的特殊行业,要严格落实强制性体检机制的问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而对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建议,国家医疗保障局回复称,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国家层面采用排除法对诊疗项目进行管理,其中“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属于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对于艾灸,国家医保局表示,艾灸作为传统的中医诊疗项目之一,国家层面并未将艾灸等中医诊疗项目纳入不予支付费用的范围。地方层面,艾灸等中医诊疗服务多以按项目收费为主,绝大多数地区未将艾条作为耗材单独进行收费,“需要结合医保药品管理及诊疗项目管理政策通盘进行研究,探索能否将针具、艾条等作为耗材与针刺技术、艾灸技术分开收费,或二者共同计入收费成本。”

国家医保局称,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我国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