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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酶制剂,您了解多少?

来源:创始人 更新时间:2023-04-30

酶制剂是指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发酵提取制得的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

 

酶制剂是指酶经过提纯、加工后的具有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主要用于催化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反应,具有催化效率高、高度专一性、作用条件温和、降低能耗、减少化学污染等特点,其应用领域遍布食品(面包烘烤业、面粉深加工、果品加工业等)、纺织、饲料、洗涤剂、造纸、皮革、医药以及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酶制剂来源于生物,一般地说较为安全,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酶,是生物体内各种物质化学变化的催化剂。酶制剂是应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生物体细胞或组织中产生的酶提取出来,并经加工后制成的仍具有催化活性的生物化学品,具有高效性,专一性,在适宜条件(pH和温度)下具有活性。

 

我国已批准的有木瓜蛋白酶、α—淀粉酶制剂、精制果胶酶、β—葡萄糖酶等54种。酶制剂来源于生物,一般地说较为安全 ,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产品中是否能添加辅料,对辅料有何要求?

 

  商品化的酶制剂产品允许加入易于产品贮存、使用的配料成分。用于生产酶制剂的原料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或相关要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对最终食品产生有害健康的残留污染。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辅料是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因此,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应为食品原料,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酶制剂和加工助剂在使用上有何区别?

 

  我国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进行管理。除产品标准中规定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外,表C.3中的酶制剂和表C.1中的加工助剂可在各类食品中使用,而表C.2中的加工助剂需按规定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使用。

 

酶制剂是否能与其他食品添加剂复配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可以与其他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方法混合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但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其使用原则,生产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的规定。

 

酶制剂在食品中是否需要标示?

 

  酶制剂如果在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标示;如果在终产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应按照食品配料表标示的有关规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酶制剂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应位置。

 

来源引用: 营养师张淋琳